
守護國家安全,你我共同的責任--全民國家安全日宣傳
每年的4月15日,是我國的全民國家安全日。提到國家安全,相信大家腦海中立刻會閃現《諜影重重》、《碟中諜》、“007”乃至國產《五號特工組》等一系列經典影視劇。隱蔽戰線的較量,確實是國家安全的核心之一,但似乎又感覺與我們的有一定距離。作為普通大眾,國家安全和我們究竟有什么關系?中東近期的局面,也許是最好的答案;“我們沒有生活在一個和平的年代,但慶幸生活在一個和平的國度”,這句自媒體的流行語,成為公民個人與國家安全關系的最生動寫照。
2015年,我們國家頒布了《國家安全法》,明確指出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國家安全涵蓋了人民安全、政治安全、經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和國際安全等7大領域。在規定國家安全的工作范疇、部門職責、運行機制的同時,《國家安全法》還專門規定了公民在國家安全中的義務和責任,具體包括: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總結起來,就是三句話,一是要有國家安全意識,國家安全,事關你我;二是不做有損國家安全的事情,國家安全,從我做起;三是要敢于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做斗爭,國家安全,人人有責。(陳斌)